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6月14日,甘肃省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陇南陇新润发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迷尔山楂片(山楂干片)】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公示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陇市监罚〔2022 〕6-7号 |
案件名称 | 陇南陇新润发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迷尔山楂片(山楂干片))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陇南陇新润发商贸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621202MA7428CF5W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彭孔松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2年02月16日, 武都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 陇南陇新润发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 预包装食品 (迷尔山楂片(山楂干片)) 进行了监督抽样检测,2022年04月29日经甘肃中商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经抽样检验,该批次 迷尔山楂片(山楂干片)菌落总数 项目不符合GB 1488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之规定 ,已 构成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迷尔山楂片(山楂干片)) 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的规定 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189.90元。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指定银行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14日。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