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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卡侬北京公司和万柳分公司因消防问题今年双双被罚

2022-06-17 17:04: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信用中国网站日前公开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近日,迪卡侬(北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卡侬北京公司)万柳分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罚款4.85万元,处罚时间为2022年6月5日。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4月18日,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巴沟路2号1幢二层F2-21的迪卡侬(北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万柳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

今年4月,迪卡侬北京公司也因消防方面的问题被处罚。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迪卡侬北京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1.85万元的处罚。

此外,在2021年11月,迪卡侬北京公司也被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罚款1.85万元。2021年10月19日,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宜居南路2号楼一层1-38、地下一层B-07的迪卡侬(北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下属的迪卡侬(北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四元桥分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抽查时发现,该公司地下第一层东侧疏散通道放置货架等杂物,妨碍人员疏散。

第三方信息显示,迪卡侬(北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注册资本1935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孟·托马斯。经营范围包括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等。迪卡侬来自于法国,是体育用品零售商,由米歇尔·雷勒克于1976年创立。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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