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西柳州市阳和新区福钟蔬菜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2-06-16 14:38: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部生态新区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第11期)。涉及柳州市阳和新区福钟蔬菜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备注
1柳市监处字〔2022〕47号柳州市阳和新区福钟蔬菜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柳州市阳和新区福钟蔬菜行92450209MA5QC2C312周福强当事人在柳州市海吉星新柳邕农产品批发市场潘保才处,购进韭菜1.6公斤,共计12.8元,并以每公斤10元的价格进行销售,销售价格共计16元,违法所得3.2元。以上韭菜经抽检,结果为韭菜“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属于销售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主动履行,主动履行期限2022年6月28日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三星堆新发现6个“祭祀坑” 上新文 ...

  •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洛舍镇东衡村蚕 ...

  • 河北省兴隆县引入专用汽车制造企业为 ...

  • 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我 ...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打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