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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通报9家未按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企业(第二十九期)

2022-04-15 17:58: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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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促进疫情防控“四方责任”的落实,2022年4月14日,石景山区市场防疫工作组对市、区两级检查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通报(第二十九期)如下:

序号

街道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检查发现问题

1

 

广宁

北京沃 尔 玛百货有限公司云仓(冷库)

双峪路43号合公馆A座西侧

消杀记录未公示。

2

八角

北京时尚都市主流美容美发中心

杨庄东路29栋一层

入口处无测温人员

3

鲁谷

众祥洪(北京)美容美发有限公司

七星园23号楼底商10

从业人员核酸超期

4

苹果园

北京京西火焰山餐饮中心

西井二区甲2号12-4-1

口罩未按规范佩戴   环境卫生差,已整改

5

老山

北京文译世纪贸易中心

石景山路23号楼2幢102

来访人员体温登记不规范,消毒记录不规范,

6

金顶街

北京军思佳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金顶街二区商业用房

员工佩戴口罩不规范

7

金顶街

北京小码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石景山分公司

金顶北路18号院13栋113号

员工佩戴口罩不规范

8

金顶街

北京启程商贸中心

金顶街337路终点站对面

员工佩戴口罩不规范

 9

八宝山

北京宏盛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玉泉西里一区26号楼1至2层101、102

1名进口冷链人员未落实“每日一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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