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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多举措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22-03-17 12:06: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11日,安徽池州市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发布2021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以来,池州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紧扣“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以“放心消费在池州”创建行动为牵引,关注民生、聚焦维权,不断完善消费维权体系,积极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显著。2021年12月,池州市消保委被中消协授予“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科学消费。利用“3·15”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消费教育“五进”等载体,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普及宣传,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意识、提升维权能力。全市开展现场消费教育引导活动110场次,新闻发布会1次,编印《池州消费维权》专刊13期,印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就食品安全、疫情防控、节假日旅游、预付式消费、校外培训等投诉热点难点发布消费警示60余条,建立老年消费教育示范点1个。

拓宽投诉渠道,提升维权效能。加大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力度,建立经营者自我和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在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经营户比较集中的场所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694个,打通消费维权服务“最后一公里”。2021年,全市12315平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1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3.6万元。全市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3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接待来访和咨询2243人次。

突出创建引领,优化消费环境。围绕“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个放心目标,在实物消费、服务、食品、电子商务、消费品生产等领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放心消费智慧化监管,开发诚信二维码及放心消费导航系统,将放心消费参创及示范企业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实现经营主体公开承诺、诚信经营、社会评价、消费投诉等数字化应用。全市新认定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1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07家、放心消费示范街区1个;3家企业入选“安徽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在九华山风景区试点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并在全市推广,共培育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581家。推进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培育乡村参创经营者2697户,覆盖全市85%以上行政村(居)。

加强社会监督,凝聚共治合力。组织开展“反对浪费,树立节约餐饮新风尚”消费调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放心消费创建、民宿服务等消费体察活动10余次。推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联动和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召开第六届皖南七市消费维权区域一体化工作会议,牵头制定《民宿服务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指南》团体标准。发展消费维权志愿者152人,推介3件商品入选“安徽特色伴手礼”、1件商品入选“长三角特色伴手礼”。

开展专项整治,保障消费安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房地产领域、特种设备安全、校外培训机构、长江禁渔、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查办各类行政处罚案件1940件,涉案货值1122.60万元,罚没金额1346.82万元。(通讯员 程勇)

(责任编辑:孟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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