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投诉>>

安徽滁州:“3·15”期间消费投诉分析报告出炉 食品类投诉居榜首

2022-03-17 12:05: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又是一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月13日-3月15日安徽滁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加大工作力度,提前安排人工值守,确保各类消费维权渠道的畅通,及时记录市民咨询、投诉、举报且第一时间分流转办,期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共491件,同比下降31.9%。3月15日当天投诉、举报、咨询量为219件,为3月以来单日接诉量最高。

投诉举报诉求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食品类(50件)、家居用品类(18件)、家用电器类(15件)。

“3·15”期间全市消费市场秩序稳定,未发生群体性投诉,目前投诉举报均已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分流到各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15”期间,12315平台共接到食品类投诉举报50件,主要反映购买到变质过期食品、菜品有异物、计量不准、商家不履行承诺、无照经营等问题。家居用品类投诉举报18件,主要反映家居质量、商家不履行退货承诺等问题。服装鞋帽类投诉16件,主要反映服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履行三包承诺。

针对“3·15”晚会曝光的食品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类商品时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明商品名称、厂名、配料表等内容,不购买无任何标识的“三无”食品;二查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限;三查食品外观,注意查看产品是否存在包装不完整、真空包装漏气、涨袋等感官异常。购买时也要注意销售环境的卫生状况,选购有生产许可的正规产品同时要索取购货凭据,以便在发现问题后维权。

“3·15”期间,滁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坚持“三个第一时间”工作原则,即:第一时间倾听消费者投诉,对投诉举报咨询进行登记,耐心解答消费者咨询;第一时间将投诉举报分流至辖区市场监管局,督促辖区局及时处理;与辖区市场监管局实行“双告知”制度,辖区市场监管局将消费投诉处理结果第一时间向消费者反馈,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目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正按照法定程序对3·15期间的投诉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对消费纠纷进行调解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当您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消费纠纷时,请记得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让我们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张稚 通讯员 安徽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李美娜)

(责任编辑:孟庆荣)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关于加快促进检验检测赋能产业升级的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农资产品 ...

  • 特高压“白江线”安徽段长江大跨越线 ...

  • 浙江省瑞安市林川镇梯田式油菜花开

  • 北京绮旅|春寒料峭寻芳至 收获春日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