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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明光市公布2021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2022-03-15 20:46: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明光市公布2021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一、不诚实守信的代价赔了夫人又折兵

2021年5月12日,明光市消保委接消费者投诉称:通过某外卖平台从明光市甜啦啦奶茶店购买了一杯四季果园饮品,发现该饮品内混有苍蝇,该饮品封口完好。消费者与店家沟通无果故而投诉。接到投诉后,明光市消保委高度重视,立即调查处理,对经营者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双方和解,由经营者褚某以微信转账的方式赔付消费者1000元,此事得到消费者的满意评价,盛赞明光市消保委维护消费者权益效率高。

二、饭店变更了经营地预付卡消费惹争议

2020年4月21日,消费者程女士在某饭店办理一张价值3000元会员卡,2021年2月2日,程女士发现该店已变更了新的经营地址,程女士来到新店消费时,该饭店拒绝程女士使用会员卡,双方发生了消费纠纷,程女士随后向消保委投诉。

消保委接诉后,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程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饭店违约在先,经消保委工作人员批评指正后,该饭店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程女士赔礼道歉,程女士表示谅解,会员卡可以在其饭店继续使用。

三、购买汽车出故障消保维权来保障

2021年3月22日,消费者朱先生来到明光市消保委投诉称:在明光市某车行以28000元购买一辆二手车,并到车辆入户地上海进行车辆过户,过完户后在半路上发生了车辆故障,车辆维修费用4800元,要求被诉人承担,被诉人称:车辆是投诉人操作不当水温过高引起的故障,故不承担车辆维修费用。

接到投诉后,明光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车行进行调查核实,经查:车辆在行使过程中发生了水温过高,联系被诉人后,被诉人要求就地维修,但投诉人的侄子又继续驾车行驶几十公里,故造成车辆发生故障。经过消保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各自承担车辆一半的维修费用,每人2400元。

四、婚庆违约消保维权

2021年10月25日,明光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袁某的投诉反映:在某婚庆公司预定婚庆服务,并缴纳了定金,该婚庆公司在没有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将该业务转交给其他商家,消费者与该婚庆公司沟通无果后,投诉至明光市消保委,要求婚庆公司退还定金。

明光市消保委了解具体事实后,对婚庆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该公司必须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做好售后服务。经协商,该婚庆公司主动与投诉人联系,为其另找一家婚庆服务公司为其提供更好的婚庆服务。投诉人当场表示满意。

五、“9.14”黄某某等非法经营案

2021年1月下旬,明光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接群众反映,明光街道梁郢小区赵某(持证户)有销售假冒卷烟的嫌疑,2021年9月14日,明光市烟草专卖局将上述信息移交明光市公安局,当日明光市公安局根据移交线索函进行立案。

11月22日。办案人员同时在福建漳州、安徽明光同时实施抓捕,当场抓捕2人,分别是福建漳州黄某、安徽明光赵某,11月22日对嫌疑人黄某实施拘留,嫌疑人赵某取保候审,通过案件嫌疑人黄某的的交代以及账户资金分析,2021年1月份以来账户资金涉案金额120余万元。

六、培训被忽悠维权挽损失

2021年2月,消费者曹女士经朋友推荐到明光市某美容店应聘工作,后被带到定远、合肥、阜阳、淮北等地参加学习培训,学习培训后缴纳9.7万元购买保健品,曹女士使用一部分保健品后感觉效果不佳,遂要求退货。该美容店以正与厂家协商为由一直拖延,迟迟不给退货,经多次协商无果后,曹女士到明光市消保委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明光市消保委立即前往消费者购买保健品的经营场所进行调查,在了解商家、消费者双方详细情况后,工作人员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促使商家退货退款,扣除消费者已使用产品价值8438元外,退还余款89562元。

七、对出租车拒载喊停

2021年11月4日,接投诉称皖M87XXX大众捷达出租车违规经营。

经查,投诉属实。当事人姚某柱于2021明年11月3日18时,驾驶皖M87XXX大众捷达出租汽车在明光市火车站候客,询问乘客要去的目的地是天瑞国际酒店时,以距离过近,不划算为由拒绝载客。经批评教育后,当事人姚某柱认识到自己错误后,主动接受处罚,并缴纳罚款。

八、朱某江强迫交易案

2018年12月份期间,朱某江为谋取非法利益,向被害人杜某某、高某某出售某品牌白酒,朱某江表示若不购买白酒就对杜某某、高某某两人经营的石料加工厂进行举报。被害人高某某被迫以每箱1000元的价格从朱某江处购买了5箱某品牌白酒,被害人杜某某被迫以每箱1000元的价格从朱某江处购买了20箱某品牌白酒,朱某江强迫交易数额共计25000元。经明光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白酒的市场零售价格为440元每箱。朱某江非法获利14000元。

被告人朱某江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商品,强迫交易数额2500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迫交易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朱某江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对被告人朱某江的违法所得一万四千元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九、未按合同提供教育服务投诉维权

2021年9月2日,据哈先生反映暑假期间给孩子在学前培训教育机构报名,至今没开学,想退费,机构却没有明确答复。经多次协商无果后,哈先生通过市场热线平台,联系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明光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该培训教育机构,大门紧锁,终于联系到该机构负责人,并答应将报名费退还给学生家长,现已陆续退还学生学费,共30000余元。

十、未成年消费引纠纷消保维权化解中

2021年7月13日,明光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曹某的投诉:称自己9岁的小孩在6月19日至30日之间,在明湖学校南门对面的两家校园周边文具店用手机刷了一千多元钱的玩具,反映小孩年龄小,店主没有将情况通知给家长,要求店家退款并赔偿损失。

明光市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调查核实。经现场核查情况属实,工作人员联系双方当事人当面协商,两家文具店分别退款100元、300元,合计400元。(宋芝武)

(责任编辑:孟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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