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2022年1月14日消息,根据相关要求,该局对自治区6家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其中,对西藏天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飞行检查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西藏天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地址 | 拉萨市达孜工业园区302号 |
许可项目 | 一般液态单元(护肤水类) |
生产许可证号 | 藏妆20160002 |
社会信用代码 | 91540000064687614A |
检查单位 | 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西藏自治区藏药审评认证中心 |
检查时间 | 2021年4月22日 |
检查依据 |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
检查发现的主要缺陷 | |
1.企业部分产品未按质量标准进行全项检验。如《蕃树高原羊胎素紧致抗皱面膜质量标准》(文件编码:STP.CP.005-02)规定检验项目包括外观、耐热、耐寒、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黄金色葡萄球菌、汞、砷、铅、镉、PH值、净含量等检验项目,但蕃树高原羊胎素紧致抗皱面膜(批号:20200901)产品检验报告中未含耐热、耐寒、汞、砷、铅、镉检验项目。 2.企业《自检管理规程》(文件编号:SMP.ZL.00.011.-02)规定“自检周期: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全面自检,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有特殊要求的及日常的检查工作不受此限制)”,但企业无法提供2020年度的自检计划、记录及报告等。 3.企业纯化水系统的取样点未明确标识。 4.企业未记录纯化水系统清洗、消毒等相关记录。 5.企业皮生产记录中未记录产品批号打印信息,如:树高原羊胎素紧致抗皱面膜(批号:20200901)皮生产记录中未记录批号打印信息。 6.企业制定的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未结合化妆品特性、企业实际编写,且明确重大群体化妆品不良反应及时报告处置等规定。 本表所列问题,只是本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代表企业存在的所有问题或缺陷。企业应当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分析研判原因,评估安全风险,采取必要措施管控风险。
| |
处置措施:自治区药品监管局要求企业整改检查发现的缺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