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进一步增强对校外培训广告管控工作力度。
《通知》明确,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文件精神,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 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虚假违法校外培训广告行为。
《通知》要求,各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企业、户外广告位经营管理单位等相关市场主体要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全面梳理在播、在刊广告,发现校外培训广告立即停止刊播,清理存量、杜绝增量。各相关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加大线索梳理和广告监测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发布校外培训广告行为;强化广告管控与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协同,要将校外培训机构广告活动情况作为对其相关资质管理的重要内容;强化广告管控与媒体管理的协同,要将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纳入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行业管理重点内容;强化国有企业等单位所属广告牌和广告位的管控,将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作为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一项工作任务。支持基层对商业楼宇、居民区等进行网格化管理,加大排查力度,积极组织、支持、引导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加入广告管控工作,发挥社会共治效果。(来源:日照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