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31日,广东省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1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陆河某石油气站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液化气瓶进行充装案。
陆河某石油气站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液化气瓶进行充装案
2021年2月23日,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陆河某石油气站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一辆货车正完成装载,车上有3个标有“百福”字样超期未检的满充状态液化石油气瓶有违法嫌疑,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气瓶进行查封。
经查,涉案3个超期未检液化石油气瓶是由当事人气站司机从附近回收,案发当日在当事人气站通过一个二维码启动充气两次的操作方式进行违规充装,当事人没有按照气瓶充装许可规则进行充装活动,其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禁止行为,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6.3条第二款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液化石油气瓶的违法行为,并处10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