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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首饰品加工及生产销售假冒“PAN DOPA”商标首饰被处罚

2022-01-03 18:33: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2月31日,广东省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1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例。其中包括,谢某无照经营首饰厂和商标侵权案。

谢某无照经营首饰厂和商标侵权案

2021年9月7日,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海丰县梅陇镇某商品楼谢某经营的首饰品加工厂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首饰品加工厂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生产加工“PAN DOPA”商标的首饰品,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PAN DOPA”商标的注册、授权或许可使用手续。执法人员依法查扣铜质镀银“PAN DOPA”商标手链吊坠632只。

经查,当事人在海丰县梅陇镇某商品楼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首饰品加工及生产销售假冒“PAN DOPA”商标首饰。其行为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构成无照经营和商标侵权行为,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在扣铜质镀银“PAN DOPA”商标手链吊坠632只,没收违法所得100.00元,并处以18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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