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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3起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2021-12-30 17:45: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29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3起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主要违法

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庆市监处罚〔2021〕336号

安徽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安庆皖江大道店

913408000973978326

奚海琴

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23日


2

庆市监处罚〔2021〕446号

安庆市宜秀区龙琴水产经营部

92340811MA2U9J156N

吴龙桂

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24日


3

庆市监处罚〔2021〕447号

安庆市宜秀区好鲜生超市

92340811MA2W775M9T

何庆利

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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