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典型案例(第六期)。
2021年6月以来,高新区局开展了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类专项行动,并会同有关商标权利人,开展现场检查。经查,相关当事人在售的标注“牛栏山®”、“牛二®”涉案白酒,经商标权利人现场鉴定为侵犯上述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罚如下:1.没收查封扣押的的侵权白酒1142瓶;2.罚没款共计12586元。目前,共立案22件。
市场销售的被仿冒的酒水,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以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契机,重拳打假。通过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山寨”酒水饮料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竞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