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期)。其中一家企业因生产不合格山西陈醋被处罚。
山西陈醋抽检不合格 100箱已销售召回8箱
通告称,近期,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山西省3批次食品不合格。其中包括山西陈府陈醋有限公司。
据悉,该公司生产的标称生产日期为2021年3月23日的山西陈醋(酿造食醋),经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山西陈府陈醋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山西陈醋(酿造食醋)共生产100箱,已全部销售,无库存。召回8箱。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没收不合格山西陈醋(酿造食醋)8箱、没收非法所得2300元、并处罚款7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该批次不合格山西陈醋(酿造食醋)的经营环节,由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核查处置。
据了解,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去年因在产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被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山西陈府陈醋有限公司2018年12月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宝平。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
2020年12月30日,文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通报批评并罚款0.18万元。处罚事由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