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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理告知书送达公告(中驳(福建)砂石有限公司等)

2021-12-15 14:59: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理告知书送达公告(中驳(福建)砂石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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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告知书送达公告(中驳(福建)砂石有限公司等)

中驳(福建)砂石有限公司、袁海威、王振、李振银、董效领、谢莹、广东狮子洋投资有限公司(中驳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李宗焰:

由我局立案调查的中驳(福建)砂石有限公司涉嫌虚假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因当事人及部分利害关系人无法取得联系,直接送达及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行政处理告知书,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现采用公告的方式告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告知书》(榕市监信处告〔2021〕72号).doc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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