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12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涉及芜湖垠安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等四起案件。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单位:芜湖市市场局 日期: 2021年12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芜市监市罚〔2021〕3-11号 | 芜湖垠安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 芜湖垠安置业有限公司 | 陈太珠
| 根据市局案件线索交办函表明:芜湖垠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大发上坤铭悦四季楼盘售楼处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经查实,该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 芜湖垠安置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二十六条、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予以以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 |
2 | 芜市监市罚〔2021〕3-12号 | 芜湖市镜湖区方田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及价格违法案
| 芜湖市镜湖区方田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 田萍 | 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安排,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芜湖市镜湖区方田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涉嫌发布违法广告、价格违法的行为。经查实,该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
| 芜湖市镜湖区方田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责令改正价格违法行为; 并处罚款人民币共计贰拾捌万零柒佰捌拾圆整(280780.00元)。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8日作出行政处罚 |
3 | 芜市监市罚〔2021〕3-13号 | 合肥曙光植发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庐阳医疗美容门诊部发布违法广告案
| 合肥曙光植发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庐阳医疗美容门诊部
| 王祥安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调查某公司涉嫌发布违法广告时,发现合肥曙光植发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庐阳医疗美容门诊部为广告的广告主,经查实,该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 合肥曙光植发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庐阳医疗美容门诊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予以以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共计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9日作出行政处罚 |
4 | 芜市监市罚〔2021〕3-14号 | 芜湖南方美术教育培训学校发布违法广告案
| 芜湖南方美术教育培训学校 | 邵三红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科移交的线索表明:芜湖南方美术教育培训学校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经查实,该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
| 芜湖南方美术教育培训学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决定责令你校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予以以下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2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