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药品市场检查结果的通告(2021年第2号)。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市场检查结果的通告(2021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份以交叉检查形式组织对80家零售药店开展了GSP符合性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本次检查的齐鲁医药有限公司共青团路店等80家零售药店基本符合药品GSP的要求,对于存在的个别问题,已责令限期改正,相关企业所在地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加强日常监管,并监督企业切实整改到位。
特此通告。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