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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公开一起禁燃区销售高污染燃料案

2021-12-08 10:58: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7日,湖北省襄阳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襄市监罚字[2021]190号),涉及周玉香禁燃区销售高污染燃料案。

案件名称

周玉香禁燃区销售高污染燃料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襄市监罚字[2021]190号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周玉香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420602600094773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周玉香

违法事实

2021年9月6日,襄阳市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卧龙镇街东村(原卧龙镇搬运站院内)从事蜂窝煤加工销售,当事人在禁燃区销售高污染燃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在禁燃区销售高污染燃料的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佰零三条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1.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12月2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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