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7日,湖北省襄阳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襄市监罚字[2021]190号),涉及周玉香禁燃区销售高污染燃料案。
案件名称 | 周玉香禁燃区销售高污染燃料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市监罚字[2021]190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 违法自然人姓名 | 周玉香 |
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 420602600094773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周玉香 | |
违法事实 | 2021年9月6日,襄阳市襄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卧龙镇街东村(原卧龙镇搬运站院内)从事蜂窝煤加工销售,当事人在禁燃区销售高污染燃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在禁燃区销售高污染燃料的行为。 | |
行政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佰零三条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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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12月2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