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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新港海关关于山东汇通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报出口侵犯“FILA”等商标专用权背包案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11-23 16:53: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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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新港海关发布关于山东汇通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报出口侵犯“FILA”等商标专用权背包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津新关知字〔2021〕071号)。

071行政处罚决定书01 001

071行政处罚决定书02 001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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