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公示行政处罚类信息(市监食罚字〔2021〕046号),涉及市中区七分钟餐厅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事人 姓名 | 处罚决定日期 |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
济市中市监食罚字〔2021〕046号
| 市中区七分钟餐厅涉嫌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 罚款 | 2021年5月8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到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伟东新都四区16号楼2-101门抽取样品:杭椒。2021年5月20日,我局收到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2021年5月19日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A4B509001A4F6041374)。结果显示该批次杭椒啶虫脒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于2021年5月20日对该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及《食品安全抽检结果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有提出复检的权利。现场未发现编号为 的抽样单中抽检的杭椒,该店负责人李峰称该批次杭椒共购进1.5kg,全部用于抽检。
|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对市中区七分钟餐厅予以罚款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 | 92370103MA3F7UTU6R | 市中区七分钟餐厅(经营者:刘艳) | 2021年10月18日 |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