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北京德运昌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不实被罚

2021-11-11 14:28:32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天津海关网站11月10日消息,北京德运昌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申报不实被天津东疆海关开罚单。

信息显示,2019年12月至2021年2月间,北京德运昌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东疆海关进口PCR板共计5票,报关单号分别为021720201000053907、021720211000014820、021720191000088427、021720201000034133、021720201000041041,申报商品编号均为3921909090,进口关税税率6.5%。经查,实货均应归入商品编号3926909090项下,进口关税税率10%。当事人申报与实际不符,经核算影响国家税款征收共计人民币20503.13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六条,天津东疆海关对北京德运昌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025万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北京德运昌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1110106MA005KW61M刘春岭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津东疆关缉查/违字〔2021〕0065号申报不实2019年12月至2021年2月间,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天津东疆海关进口PCR板共计5票,报关单号分别为021720201000053907、021720211000014820、021720191000088427、021720201000034133、021720201000041041,申报商品编号均为3921909090,进口关税税率6.5%。经查,实货均应归入商品编号3926909090项下,进口关税税率10%。当事人申报与实际不符,经核算影响国家税款征收共计人民币20503.13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四项、第十六条罚款罚款人民币1.025万元1.025万元
2021/11/9天津东疆海关111000006940853192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全市冷链 ...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新 ...

  • 第四届进博会变身汽车“未来科技”秀 ...

  • 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台运二手 ...

  • 雷克萨斯新款LS 500h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