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8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2021年下半年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备案人飞行检查情况。对保定溪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检查结果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检查类别 | 检查结果 | 采取措施 |
保定溪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 | 现场检查时,发现缺陷项目如下:1、文件记录手册第15页法律依据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未更新为《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103页报告部门为“卫生行政部门”,未更新为“市场监管部门”,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第14条的要求。2、包材库未分为待检区、合格区、不合格区,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第47条的要求。3、搅拌车间密封式搅拌锅纯化水管道标识脱落,未标记物料流向,储罐压力表未粘贴检定标识,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第56条的要求。4、企业受控文件未加盖受控印章,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第14条的要求。 | 辖区监管部门督导整改情况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