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猎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欺骗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司登记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明撤〔2021〕2号
当事人:安徽猎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RGHQN29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之规定,属于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公司登记的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其他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撤销安徽猎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8年1月25日设立登记中郭胜辉的监事职务及公司住所登记事项。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