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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三起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的行政处罚的信息公示

2021-10-20 18:11: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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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19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刊登关于三起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的行政处罚的信息公示。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庆市监开罚字〔2021〕322号

安庆同韵商贸有限公司

91340800397844024G

黄银燕

发布虚假广告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 10月18 日


2

庆市监开罚字〔2021〕323号

安徽咏柳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91340800MA2TTX4Y9G

许丽娟

发布虚假广告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 18日


3

庆市监开罚字〔2021〕324号

安徽宜乡优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91340800MA2UU5697W

贺青青

发布违法广告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18日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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