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六起行政处罚的信息,涉及安庆市开发区兴茂机电经营部、安庆市开发区小赵水泵店、安庆市小叶水泵店、安庆市开发区民奇水泵经营部、安庆市开发区创鑫机电经营部、安庆市开发区风调雨顺机电经营部等企业。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庆市监开罚字〔2021〕306号 | 安庆市开发区兴茂机电经营部 | 92340800MA2NYAR81G | 张文光 | 销售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的商品 | 违反了《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监督消除违法标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8日 | |
2 | 庆市监开罚字〔2021〕307号 | 安庆市开发区小赵水泵店 | 92340800MA2T6HGU3A | 赵安其 | 销售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的商品 | 违反了《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监督消除违法标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8日 | |
3 | 庆市监开罚字〔2021〕308号 | 安庆市小叶水泵店 | 92340800MA2RKD050L | 叶开顺 | 销售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的商品 | 违反了《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监督消除违法标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8日 | |
4 | 庆市监开罚字〔2021〕309号 | 安庆市开发区民奇水泵经营部 | 92340800MA2NUTAX83 | 许海周 | 销售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的商品 | 违反了《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监督消除违法标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8日 | |
5 | 庆市监开罚字〔2021〕310号 | 安庆市开发区创鑫机电经营部 | 92340800MA2NHUPA70 | 吴祥 | 销售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的商品 | 违反了《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监督消除违法标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8日 | |
6 | 庆市监开罚字〔2021〕311号 | 安庆市开发区风调雨顺机电经营部 | 92340800MA2UYD8MXN | 蔡菊青 | 销售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的商品 | 违反了《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监督消除违法标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