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12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关于凌河区益天食品超市(洪冰)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企业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 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锦市监处〔2021〕98号 | 凌河区益天食品超市(洪冰)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凌河区益天食品超市(洪冰) | 《营业执照》编号:92210703MA0UW9WL9K | 洪冰 | 凌河区益 天食品超 市(洪 冰)经营 超过保质 期食品的 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凌河区益天食品超市(洪冰)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果滋果姿混合胶型糖果7袋;2.没收违法所得2元;3.并处罚款5100元;罚没合计5102元。 |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