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8日,山西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解除灵石县太行大药房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2021年 第40号)。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解除灵石县太行大药房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灵石县太行大药房有限公司、灵石县德仁堂药店、晋中济和源药店和晋中益丰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经营企业解除风险控制措施。各县(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药品经营企业认真贯彻《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管理法规,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