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盐城市市场监管局通报2021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阜宁大爱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
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于2021年1月份发布“……阜宁大爱妇产医院率先引进全球顶级的实时四维彩超设备—美国GE-E8四维彩超诊断仪,该设备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彩色超声设备……”等内容灯箱广告。2020年4月份,当事人在自有网站发布“纪亚忠教授、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同济医院教授、主任医师、试管婴儿创始人,法国生殖医学博士、4月25日领衔亲诊大爱医院……等文字图片组合广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第九条第(三)项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规定,2021年7月,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以上违法广告,处以罚款10万元。
(来源:盐城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