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房产资讯!
在线投诉 | 维权投诉: weixin.tousu.cqn.com.cn
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房产资讯>>地方>>云南>>头条>>

严查合同欺诈、霸王条款!昆明市住建局发文规范商品房买卖网签

2021-08-18 10:48: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黎小星)8月17日,隶属于昆明市住建局的“昆明房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为昆明市住建局6月28日印发,旨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维护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交易的公平性、透明度,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明确,开发企业应本着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的原则选择、拟定合同条款的内容,不得删减或更改示范文本的内容。

示范文本主合同条款及附件中留有的空格或空白行,需交易双方自行约定相关内容时,要明确约定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自行约定的内容不得与示范文本中本条或相应条款的本意相违背。

《通知》还要求,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买受人在签定《商品房认购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前,明确告知买受人仔细阅读《购房告知书》相关内容。《购房告知书》示范文本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开发企业不得删减或更改文本内容。

全面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与传统在纸质上签章、签名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近期,昆明住建局将组织开发企业进行电子签章测试,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启用。

最后,《通知》还要求各县(市)区住建局会同市场监督部门加大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监管力度,严禁通过合同附加条款签定相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严厉查处合同欺诈、霸王条款等销售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购房者如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或对违规行为进行投诉。

以下为通知原文及商品房购房告知书(示范文本):

(文中所有图片源于“昆明房管”)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