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盐城市市场监管局通报2021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思科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违法教育培训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盐城新思科教育”对外发布名为“喜报”的广告,广告含有“热烈庆祝 喜报 新思科教育 新思科 学霸多 盐中创新班录取名单新鲜出炉!市区共招收学员50名,其中20名是新思科……”“市区学员录取率达40%”以及有关学员录取名单等内容。上述广告涉及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且利用受益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三)项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2021年6月,盐城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以上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5万元。
(来源:盐城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