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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对静海区静汇钢材销售经营部行政处罚信息

2021-08-03 17:36:1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天津市静海区静汇钢材销售经营部涉嫌使用未经安装监督检验的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案。

案件名称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名称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处罚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作出处罚决定日期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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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区静汇钢材销售经营部涉嫌使用未经安装监督检验的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案天津市静海区静汇钢材销售经营部92120223MA06W5CT4Y
李红亮津市监静蔡罚〔2021〕14号2021年4月21日,根据举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天津市静海区蔡公庄镇惠丰东村委会对面的天津市静海区静汇钢材销售经营部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经营部一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5吨)正在使用。该经营部负责人现场不能提供上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的安装监督检查检验报告并确认上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未经安装监督检验。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予以查封。处罚款30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主动履行,15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518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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