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鲟鱼冒充“中华鲟”  四川成都一火锅鱼店被罚款3240元

2021-07-20 10:42: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经济类鲟鱼冒充国家保护动物“中华鲟”,并标注“清热解毒”、“利尿消肿”等医疗术语,四川省成都市一家火锅鱼店近日被责令改正,并被处以3240元处罚。

四川省成都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食品经营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二路上的某火锅鱼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菜单菜名“中华鲟”后有“无刺、鲜嫩劲道、软骨抗癌因子是鲨鱼的20倍”,其他菜名后有“清热解毒”、“利尿消肿”等医疗术语。

“中华鲟”是国家保护的野生水生动物,是禁捕的。而“清热解毒”、“利尿消肿”是医疗术语,在食品广告中也是不允许的。调查中发现,在外卖平台上,该店也发布了带有“中华鲟”相关内容的菜单以及有“单人河鲜自助”的字眼。

经立案调查,该店实际经营的是经济类鲟鱼,外卖平台资料中出现的“河鲜”也是经济类养殖鱼。执法人员最终认定,该店存在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宣传食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商家立即改正,并给予罚款3240元的行政处罚。(来源:成都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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