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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盒马所售食品近半年来已多次被抽检出不合格

2021-06-02 17:07:3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1期)。通告称,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蜂产品5大类9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违规使用禁用物质、兽药残留超限值和违规使用禁用兽药、质量不达标、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在这9批次样品中,包含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安第一分公司销售的一款花生油。

通告称,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安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青岛考拉克贸易有限公司委托海阳市弘日升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万家泉+图形商标牌烘焙原榨花生油(规格型号:690ml/瓶 生产日期:2020年7月3日),1批次过氧化值不符合产品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安第一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产品中油脂被氧化程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开心果、杏仁、扁桃仁、松仁、瓜子中过氧化值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花生油》(GB/T 1534—2017)中过氧化值最大限量值为6.0mmol/k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过度氧化;也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导致脂肪过度氧化,使得终产品过氧化值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近半年多次被抽检出不合格食品

事实上,这并不是西安盒马第一次被抽检出不合格食品。近半年来,西安盒马已经多次因抽检不合格被通报。

在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52批次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9号)中显示,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安第一分公司销售的上海青(青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毒死蜱又名氯蜱硫磷(C9H11Cl3NO3PS),是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属硫代磷酸酯类杀虫剂,目前全世界使用最广泛的有机磷酸酯杀虫剂之一。毒死蜱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食用毒死蜱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昏、头痛、无力、呕吐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导致癫痫样抽搐。

3月10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0期)》。据通告,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都荟分公司销售的皮皮虾,1批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都荟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镉是水产品中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最大限量为0.5mg/kg。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2020年12月21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通告称,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城第一分公司销售的芹菜,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杨凌),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新城第一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西安盒马长安第一分公司今年已两次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据企查查,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沈刚。西安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安第一分公司2018年11月成立。本网注意到,该分公司今年两次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截图来源:企查查

2021年2月2日,西安盒马长安第一分公司因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的规定被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5万元。

2021年1月27日,西安盒马长安第一分公司经营兽药残留超出食品安全限量标准的活鲫鱼被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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