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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市通报汉台区荔枝青年火锅店在火锅底料中掺入废油案

2021-04-25 16:29: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5起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涉及汉台区荔枝青年火锅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在火锅底料中掺入废油)。

2018年9月,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汉台区荔枝青年火锅店为节约成本,将顾客食用后的废油进行加工熬制,掺入火锅底料销售给消费者食用,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遂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侦查,汉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代某某、尹某某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汉台区人民法院以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代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尹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令该店负责人王某及代某某、尹某某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吊销了汉台区荔枝青年火锅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给予负责人王某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代某某、尹某某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罚。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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