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23日上午,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燃气企业收费提醒告诫会,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性军出席。南昌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南昌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南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对《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燃气收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宣传和解读,要求燃气企业从2021年3月1日起严禁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不合理收费。
文件要求: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居民、非居民用户设施维修维护、到期各类表具更换等费用。
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 接入费、 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 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参会燃气企业负责人先后作了发言,表示将严格对照文件开展自查自纠,将国家取消收费的政策传导到终端用户。
曾性军在讲话中强调,各燃气企业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不合理收费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各企业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南昌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各燃气企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国家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政策落实到位,不断提高水电气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供稿: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