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公示(2021第0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组织检查组对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13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传 真:0551-63710282、63710228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15号省药品技术检测大楼八楼
邮 编:230051
电子邮箱:aceiyp@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目录(第015号)
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
2021年3月30日
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目录(第015号)
序号 | 企业名称 | 检查范围 | 检查时间 | 检查员 |
1 | 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 | 原料药(低分子量肝素钙) | 2021年3月31日-4月2日 | 杨锡祥、刘静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