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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芙臣医疗美容门诊部涉嫌使用劣药案行政处罚决定公布

2021-03-30 16:13: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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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局对深圳瑞芙臣医疗美容门诊部涉嫌使用劣药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市监华罚字〔2021〕稽47号

处罚名称:

深圳瑞芙臣医疗美容门诊部涉嫌使用劣药案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药品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七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处罚结果:

罚款100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深圳瑞芙臣医疗美容门诊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0300MA5EJE4C4L 44030020125731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雷春燕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23

处罚机关: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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