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规定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但是,竟还有人在偷偷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一起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案件,现场查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21万个,并进行立案调查。
3月15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路桥区浮桥路某仓库在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接到举报线索后,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到达现场后,发现仓库内堆放着各类一次性餐具,其中包括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经查,该仓库为路桥区某日用品商行所有,该商行主要销售专供外卖使用一次性餐具。
当事人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对仓库内存放的17.5万只一次性发泡塑料方形餐盒和4万只一次性发泡塑料圆形餐碗予以查封,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自然条件下极难分解,即使回收,能够有效处理的手段也极其稀少,从它的使用开始,白色污染就成了它的代名词。”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不要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倡导绿色消费方式,若发现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15。(刘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