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发布5条典型案例,形成“查办一个、震慑一批、警示一片”的效应,打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
案例一:电话推销频扰民 非法行径终受罚
2020年4月,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新房交付后,经常接到装修公司推销装修的骚扰电话,不胜其烦。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辖区内某装潢公司为了推销业务,非法购买了多个小区业主的姓名、手机号码、房号等个人信息2799条,构成违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万元。
点评: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对个人信息要注意保护,千万不能随意透露。同时,经营者搜集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过消费者的同意。该案件的查处有力地保护了群众的个人信息,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案例二:“鬼秤”坑人不道德 及时处理快人心
2020年6月11日,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某食品店使用的电子秤短斤少两。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电子秤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但经营者非法设置作弊密码,变成了“鬼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规定,没收该电子计价秤,并处罚款1000元。
点评:一杆鬼秤称人心。看上去普通的电子秤,却暗藏玄机。商家通过调整电子秤上的按钮控制称出来的重量,这种俗称“鬼秤”的市场行为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者进行处罚的同时,还加强了对违法者的职业道德教育。该案件也是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办的全市首例电子秤欺诈案。
案例三:虚假宣传博眼球 重拳出击维秩序
2020年9月,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盐城某房地产营销公司有虚假宣传行为。经查,该公司为了增加销售业绩,印制了含有“即买即收益”“引进了盒马鲜生”“与马云一起赚钱”等违法内容的宣传单对外发放,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08万元。
点评:不少房地产企业使用违法广告用语,凸显楼盘位置优越性、投资回报极佳的宣传,达到博人眼球的宣传效果,从而抬高自己楼盘价值,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开展社会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严厉查处违法广告,维护了盐南高新区广告市场的良好秩序。
案例四:电梯维保不到位 消除隐患保安全
2020年11月25日,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小区电梯存在底坑有垃圾和积水、照明灯不亮、轿顶油杯里无油、维护保养记录不真实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责令该电梯维保公司立即整改,并处罚款1.5万元。
点评:电梯使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查处电梯维保违法行为,能够有效督促维保单位严格落实维保责任,使电梯的安全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减少安全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案例五:假冒白酒坑百姓 严厉查处护民生
2020年12月,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烟酒店检查发现,该店从非正规渠道购进假冒的“国缘”“洋河”系列白酒对外销售,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没收假冒白酒84瓶,并处罚款6.44万元。
点评:假冒伪劣产品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人民群众强烈关注、深恶痛绝的社会问题之一。经营者未从正规渠道进货,购进假冒白酒牟取暴利,执法人员及时查处其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孙罗中 曾亚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