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东莞市恩钛化工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发布虚假广告(钛白粉)被处罚

2021-03-25 11:58: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2021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三月第2期),涉及东莞市恩钛化工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恩钛化工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其他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303985433T

法定代表人

李香连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4305**********2525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4305**********252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市监罚〔2021〕Z50308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

违法事实

东莞市恩钛化工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发布虚假广告(钛白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处罚内容

一、没收当事人销售的侵犯“Ti-Pure”、“Chemours”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钛白粉共94袋(型号为R103产品40袋、型号为R706产品14袋、型号为R902产品40袋);二、处以罚款96901.5元

罚款金额(万元)

9.690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期

2021/3/8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

11441900MB2C90127M

数据来源单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900MB2C90127M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流 ...

  • 河北省玉田县的节水管材企业组织工人 ...

  •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以农业科技力量 ...

  • 安徽省明光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春季 ...

  • 湖北联通以数字化转型助力高质量发展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