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维权>>

安徽省巢湖市2020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农资使用不当消费纠纷典型案例

2021-03-22 11:28: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巢湖市消保委发布2020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农资使用不当消费纠纷典型案例入选。

一、案例简介

2020年1月上旬,投诉人在某农资店购买了三袋油菜除草剂,共计24元,2月中旬,眼看着油菜田杂草丛生,投诉人决定用刚买的除草剂来解决这一“顽疾”,过了两天,0.07公顷油菜田的秧苗倒下了近六成,看着自己辛苦种的油菜倒下了,心里很不是滋味,转念一想,是不是使用的除草剂出了问题,于是他前往该农资店向经营者郑先生获取赔偿,怎奈双方沟通不畅,在与商家协商无果后,来到坝镇市场监管所请求维权。

二、处理过程

接到投诉后,该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与该农资店老板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事情经过。经查,朱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但是不涉及商品的质量问题,主要是农药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农资销售人员郑某未尽充分告知义务,随后,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展开调解。

三、处理结果

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同意赔偿投诉人损失500元,被投诉人表示满意。

四、案件评析

本案是一起农资使用不当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为此,遇到消费纠纷后,一定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贤达)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举办的长三角百名 ...

  • 牛年春耕新图景

  • 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辖区消 ...

  • 河北省乐亭县将特色食用菌培育作为深 ...

  • 首届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在福建省福州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