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巢湖市消保委发布2020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虚假宣传广告维权典型案例入选。
一、案例简介:
2020年6月2日,投诉人在合肥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称巢湖市某景观建材经营部在其阿里巴巴网站上销售的石子并非跨境出口专供货源,当事人销售的石子涉嫌虚假宣传。
二、处理过程:
当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的网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2月在其阿里巴巴网店上销售石子,产品宣传页面由阿里巴巴客服人员免费为其制作发布,无广告费用。在宣传页面上看到相关产品的详细信息显示“是否跨境出口专供货源:是”,但当事人销售的石子并非跨境出口专供货源,无相关的证明材料。自广告发布至今,上述产品在其网店未对外销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遂于2020年6月3日报经批准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
三、处理结果:
在该局调查期间,当事人已主动删除相关宣传内容,并对上述产品做下架处理。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罚款2000元。
四、案件评析:
本起案件是一起典型的虚假宣传案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的规定。
此事件也反映出辖区内部分商家对相关法律不熟悉,对于广告宣传的严谨性把握程度不够,认为网络销售宣传用语可以弄虚作假,殊不知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商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提示广大消费者,遇到类似虚假宣传时,一定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