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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佛山市消委会典型案例:“有奖销售藏猫腻 商家陷阱须警惕”案

2021-03-15 21:58: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佛山市消委会发布“2020年广东省佛山市消委会典型案例汇总”。“案例汇总”称,2020年,佛山市消委会积极履行职责,加强消费纠纷调解,成功调处了大量消费侵权重大案件,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切身合法权益。经广泛征集、层层推荐及反复筛选,佛山市消委会从调解的多起案件中,评选出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涉及老年人消费、预付式消费、群体性投诉等维权热点难点,并经消费维权领域专业人士、专业律师逐一分析点评,现向社会公布。“有奖销售藏猫腻 商家陷阱须警惕”一案入选。

案情简介

消费者梁先生向佛山市消委会反映,其在某超市购物后,在超市门口被引导到旁边的佛山市南海区某工艺品店,该柜台销售员称凭借超市购物小票,可参与抽奖,抽奖后可获得相应金额的抵扣券,用于抵扣相应首饰的价格。

随后消费者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该珠宝店的电脑上抽奖,结果显示消费者中了2000元的折扣券。消费者喜出望外,于是选择了一款价格为2398元的翡翠吊坠,凭借2000元的折扣券,最后以398元成交。事后消费者回家仔细比对后,认为该翡翠吊坠的成色根本不值2398元,怀疑珠宝店的销售手法属于诱导消费,涉嫌欺诈销售,遂向佛山市消委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佛山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积极开展相关维权工作,立即联系消费者提供相关的消费凭证、翡翠吊坠、鉴定证书等相关材料。经佛山市消委会查询,商家提供的鉴定证书是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珠宝检测中心出具,但是该鉴定证书只是针对翡翠吊坠的材质以及是否经过优化处理进行鉴定,对产地、品质和市场价值都没有作出评估。

随后佛山市消委会邀请了省珠宝鉴定机构的专家对涉案吊坠进行了初步评估,专家认为该翡翠吊坠的价值与消费者最终购买的价格398元大致吻合,但与首饰店2398元的标价相差甚远。

佛山市消委会认为经营者的销售行为涉嫌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先通过“抽奖”方式使消费者获得折扣券,让消费者有一种捡到便宜的心理,再让其用券购买虚高标注价格的商品,然而实际上店家所销售的商品都是价高质次的。

经过佛山市消委会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耐心说服教育,经营者明白其销售行为存在引诱成分,并保证会改正其销售行为。最后,双方对本次消费投诉达成一致意见,经营者向消费者退还翡翠玉坠的货款398元,消费者表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十分感谢佛山市消委会。

(来源:广东省佛山市消委会)


(责任编辑:贤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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