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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世纪鸿兴食府有限公司因多项违法被罚款5.5万元

2020-12-09 18:17: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日前,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其中,北京世纪鸿兴食府有限公司因违法被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处罚。

根据(京)应急罚〔2020〕执法-34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11月27日。此次处罚事由为: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定期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或者未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的行为进行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对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行为进行处罚。处罚依据: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版》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了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据此对北京世纪鸿兴食府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5万元。

此前曾被有关部门多次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查询天眼查发现,这不是该公司第一次被有关部门处罚。京丰卫控罚﹝2019﹞506号显示,2019年10月9日,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员在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东38号北京世纪鸿兴食府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发现:现场查看该单位2019年10月07日监控录像,可见20时40分,有1名男士正在吸烟,5分钟内始终无人进行劝阻,期间服务员两次从该吸烟男士身旁经过。经调查核实,该单位确系未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予以劝阻。当事人以上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依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罚款金额5000元。处罚单位为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处罚日期为2019年10月28日。

京商罚字[2017]第12159号显示,该公司设置的应急广播不能够覆盖全部营业区域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被有关部门罚款5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世纪鸿兴食府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东38号,2002年7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苏丽欣。经营范围包括:中餐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信息咨询(中介除外);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国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承办文艺演出除外);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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