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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暂存处无防鼠措施 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被警告

2020-04-21 09:40:56 信网

信网4月20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由于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的医疗废物暂存处无挡鼠板,未设置防鼠安全措施,已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例。依据该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法对其处以警告处罚。

据悉,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无挡鼠板,未设置防鼠安全措施。该行为已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以及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4月15日依法对其下达20200415113047371189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处以警告处罚。

信网了解到,《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成立于2002年6月28日,经营范围包括医疗服务(按照登记号PDY20111237021317A5182医疗机构许可证核定诊疗科目经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了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该院工作人员表示她对此事不清楚,随即提供给信网一主任人员的办公电话,但信网多次拨打该联系方式无人接听。随后,信网再次拨打起初已联系到该院的电话询问情况,工作人员称将会代信网转达后给予回复。截止到发稿,信网未收到回复。

信网记者 李美玉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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