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5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官网通报的7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信息显示,标称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枣制品被检出违规使用防腐剂。
通报显示,标称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宣城)生产的蜜枣(凉果类)(分装)、兰花枣(凉果类)(分装)、兰花枣(凉果类)(散装称重)三批次食品均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具有较低毒性。超量使用该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该添加剂含量较高,以及在添加过程中未计量或计量不准确均可导致脱氢乙酸超标。
除了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问题之外,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还曾因违法《广告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公司因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于2017年8月11日被宁国市市场监管局罚款5万元;因在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于2017年8月1日被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