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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部署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2020-04-16 10:44: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4月15日,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认证机构认证活动不规范的问题,重点检查认证价格违法问题。

以下为全文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市场监管总局4月8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陕市监认〔2020〕2号),进一步加强防疫用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认证违法行为,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市局成立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认证活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江长海 市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秦天运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志皓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少军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超锋 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张俊峰 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

常 江 质量发展科科长

张小勇 医疗机械监管科科长

王 晖 计量和认证认可科科长

郭 杰 标准化管理科科长

石建盈 综合执法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计量和认证认可科,计量和认证认可科科长王晖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行动方案制定、检查督导、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处理行动中一些需跨部门解决的重大问题,以及承担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查处工作重点

(一)重点查处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通过重点摸查辖区内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生产企业获得认证情况,及时发现相关认证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二)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认证活动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非法认证线索,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并上报。

(三)重点检查认证机构认证活动不规范的问题。针对经批准的认证机构,重点对其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进行检查,不断规范认证行为。

(四)重点检查认证价格违法问题。对发现的认证市场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肃查处。

三、工作阶段划分

按照工作部署,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4月8日至4月17日)。组织传达学习市场监管总局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局文件精神,进行动员部署,并结合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摸清辖区内口罩和防护服生产企业底数,做好网格化清理和信息统计工作,4月17日前报送调查摸底表(见附件2)。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18日至6月15日)。利用2个月时间,集中精兵强将,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围绕重点,对生产口罩、防护服的生产企业产品认证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该立案查处的坚决立案查处,重大案件查处情况随时上报。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6月16日至6月30日)。各县区局要认真梳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成绩,并形成专题报告,6月20日前报市局。对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跟踪问效,形成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总局、省局安排的一项重点工作,涉及到产品质量国际信誉,直接影响到相关产品出口,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县区局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严密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涉及质量认证、药品监管、稽查执法、产品标准、质量监督等多个科室, 各相关科室一定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按照分工,履行好相应职责, 做到“无缝对接”,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开展针对口罩、防护服等 防疫用品的稽查执法、产品质量抽查、价格检查,加强信息共享和结果通报。

(三)注重时效,加大查处力度。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充分利用12315平台、网络举报、舆情监测等手段,加大对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相关认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开展综合执法,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违法行为的意见》(国市监法〔2020〕27号)优先加快办理,从重处罚。

(四)加强联动,强化信息报送。要加强与公安、海关等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对涉嫌违法的出口产品质量信息及时通报海关部门。市局将建立日报、周报工作制度,各县区局每天上午11:00前将信息表(见附件3、附件4、附件5)报市局计量和认证认可科,各县区局、相关科室每周五14时前将本监管领域专项整治情况报市局计量和认证认可科,重大事件或案件查处情况随时上报。各县区局4月17日12时前将辖区内口罩、防护服生产企业调查摸底表(见附件2)和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1)和报市局计量和认证认可科。

联系人:郭丽萍

联系电话:0914-2993068

邮箱:14766920@qq.com

附件:1.联络员信息表

2.辖区内口罩、防护服生产企业调查摸底表

3.企业认证信息摸查表

4.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案件立案信息表

5.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统计表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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