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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严禁在林区草原区祭祀用火

2020-04-03 23:11:55 河北日报

我省发布防火安全提示

严禁在林区草原区祭祀用火

清明期间,气温回升,风干物燥,是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期。日前,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安全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树立“文明平安祭扫”新观念,严禁在林区草原区祭祀用火,确保森林草原安全。

省森防指办公室提倡,移风易俗、文明祭扫,采取植树送花、网上祭奠等方式祭扫。在林区草原区祭祀扫墓,自觉做到文明、绿色祭扫,上坟不烧香、不烧纸、不燃放烟花,以免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森林草原防火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其他易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进入林区草原区,严禁携带任何火种,严禁在林区草原区及周边野外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等行为;在林区草原区生产生活,严禁随意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等用火行为,以免跑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林区草原区高压、低压线路隐患排查,清除线下杂草枯枝等易燃物,严防大风天气导致电线短路引发火灾。广大护林及巡查人员,在大风天气重点关注电线附近火情,做到遇有火情早发现、早处置;违反森林草原防火规定,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要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发现火情及时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记者 潘文静 通讯员 李硕)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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