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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的产品不合格 美立华塑业:还未正式投产

2020-03-17 22:59:44 信网

信网3月17日讯 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监管部门时常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检,以便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由青岛美立华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立华塑业”)生产的“XPS”产品,在执法人员监督抽查中被判定为不合格。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美立华塑业进行了罚款50000元的处罚。

据悉,美立华塑业生产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产品,在2019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监督抽查中判定为不合格。美立华塑业的经理周先生告诉信网,此前公司处于产品更新换代阶段,并新引进了一批设备,有的设备交由新员工进行调试及熟悉,“在员工调试阶段,监管执法人员来到了我们公司进行抽查检验,判定我们生产的这部分样品为不合格产品。”周先生称,美立华塑业已将罚款缴纳,而被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还未正式投产,后期经复检等程序后达到生产条件才会批量生产。

信网了解到,《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也明确规定,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应接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

综上之所述,美立华塑业已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2月28日,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美立华塑业下达了处罚决定书,罚款其50000元。信网记者 李美玉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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