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黑龙江门诊慢病和特殊治疗定点零售药店范围全覆盖

2020-03-15 23:56:14 黑龙江日报

14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满足门诊特殊疾病、特殊治疗患者疫情期间就医购药需求,该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治疗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扩大门诊慢性病、特殊治疗定点零售药店范围。目前,全省慢病定点零售药店4670家,特治定点零售药店721家,达到了市、县统筹区全覆盖。

针对疫情期间部分参保人员滞留异地、外出不便情况,《通知》特别提出,对于不便外出人员,异地就医手工报销业务可待疫情结束后随时报销,并将门诊特殊疾病、特殊治疗一次购药量提至3个月。

疫情期间,省医保局要求各地按照相关政策探索开展门诊特殊疾病一站式认定工作,各统筹区按相关规定支持定点零售药店开展药品配送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好《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具备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谈判药品的双通道措施,确保谈判药品纳入药品目录政策有效落实”要求,支持门诊特殊治疗患者在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购药。

据了解,《通知》下发一周后,各统筹区积极行动,佳木斯市为解决肾透析和癌症、行动不便老人等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治疗人员用药问题,积极与定点医院沟通协调,在14家慢性病定点医院开辟了门诊开药“绿色通道”,提供不间断服务;特别是针对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门诊慢性病人员,定点医院通过“微信或电话联系、快递送达”方式,为1744名门诊慢病人员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了上门送药服务。牡丹江市对门诊透析及门诊化疗患者实行微信平台登记备案,患者可直接到医院接受治疗;对抗排异及特殊用药患者实行网上申报、登记、备案,患者可直接购药或由药店配送。(记者 姜斌 王莹)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